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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纪委开展整治“微腐败”专项活动

    信息发布者:于伟锋
    2017-07-19 09:04:05   转载

    微腐败

    微腐败,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与远在天边的“老虎”相比,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“苍蝇”之害更有着切肤之痛。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,或贪污截留,或强占掠夺,或吃拿卡要,老百姓深受其害。近年来查处的“小官巨贪”、基层窝案串案等无不警示我们,“微腐败”也会成为“大祸害”。任其发展下去,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,严重侵蚀干群关系,严重损害党的形象。

    微腐败

    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


   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量多面广、形式多样,且繁殖能力强,查处起来绝非易事,必须聚焦重点,解决突出问题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坚持“零容忍”,基层一大批“苍蝇”被绳之以党纪国法。2015年,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8万余起,处理9万余人,近2万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初步形成了震慑。然而,多个省市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民意调查表明,群众对基层反腐的期待仍然最为迫切。在新华网发起的“反腐2016:哪些苗头性问题值得关注”调查中,继续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,尤其是村一级党员干部在涉农惠农领域的贪腐问题,成为网民们的“最关切”。

    民心所向,即是前行方向。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“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”这一任务,单独作为一个重要部分进行部署,正是党中央看准了人心向背,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之举。

    表现

    长期以来,受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,国人对待小腐败、微腐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,认为这是人之常情。是应该被原谅的。自古以来,上门时提点小礼物,看望病人时提点水果送个花篮,过节、过生日、远行及归来时带点土特产、送点礼金表示一下自己对他人的“关心”和“敬意”等等行为在国人眼中是再正常不过。但也正是从这些微小的事情开始,有些党员干部渐渐地迷失了自己,滴水穿石、积木成林、聚沙成堆,久而久之,使小腐败慢慢的积累成了大腐败,最终成为大贪官。这种例子在近期被打倒的“老虎”和“苍蝇”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,这些党员干部并不是天生就腐化堕落,正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,慢慢滑向深渊淹没了自己。

    特点

    “微腐败”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,其典型特点有三:一是小。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,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、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、一盒香烟等;二是多。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,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“擦边球”,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,群众司空见惯、习以为常;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。


   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坚持问题导向,准确把握当前基层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,对工作重点作出明确部署。

    1、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违规收缴款物或处罚群众,克扣群众财物、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。

    2016年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“群众纪律”共设八条“负面清单”,其中第一条针对的就是上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群众利益无小事,此举正彰显了党中央对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。

    2、重点查处和纠正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、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、贪污挪用问题。

    这项工作,在2015年由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的专项工作要点中,即明确作为工作重点。从查处情况看,这些领域不仅“蚊蝇”爱扎堆,其中亦不乏“胃口”惊人者,如安徽省淮北市某村党委书记伙同家人及亲属侵吞镇、村集体资产超过1.5亿元。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党和国家政策执行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,必须严肃查处、决不姑息。

    3、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,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。

   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次集中通报的979起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看,生冷硬推、吃拿卡要、与民争利、欺压百姓等问题占通报总数的11.8%,如果算上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、购物卡等不正之风问题,这二者占了问题总数的三成。此类违纪行为直接啃食群众的获得感,必须严肃处理、强力整治。

    需要指出的是,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挥霍浪费,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肃查处的问题。在当前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,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26次国内考察,15次涉及扶贫开发,7次作为主要内容,在扶贫攻坚上“花的精力最多”。然而,仍有一些心怀不轨者将扶贫款视为“唐僧肉”暗动手脚。对此,必须及时发现、坚决查处,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,让贫困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。

    落实


   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,必须层层传导压力、级级压实责任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。落实中央要求,解决群众期盼,关键是地方特别是县乡一级党委、纪委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重任,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县乡党委、纪委联系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,直接面对基层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,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责无旁贷。然而,从实际的调查和反映的情况看,“上面九级风浪,下面纹丝不动”的现象依然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。

    对此,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求,“省市两级党委、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、责任压到基层。”2015年,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通过部署专项行动、加大督办力度等方式,有效传导了从严执纪的压力。今年,省市党委、纪委必须进一步破除压力传导“空档”,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。

    影响


    预防“微腐败”就要小题大做。一些人认为,自己还是很“廉洁”的,从不接受贿赂,也从不请客送礼,就是爱打个“小麻将”,爱喝点“小酒”,时不时的用公车办点小事,这些大家都存在,应该不算腐败。却不知,腐败没有大小之分,大腐败是腐败,小腐败一样也是腐败。小洞不补大洞吃苦。看似小事,实则是腐败的初期形态,不得不防。堵住人情才能杜绝腐败,折断伸向“小利”之手,才能遏制大腐败的产生。小不忍则乱大谋。对待小事不能有放松之心。更不能认为一两次、一两件没事,自己多注意掌握就行了。其实,只要一开口子,就不可能收住。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做到慎初。一着不慎,全盘皆输。只有从细微处着手,严格做人做官准则,才能成就大业。

   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。“鞭靴不已,必及金玉”。看似无伤大局合符“情理”的小微腐败,如不加以治理,必将会发生质变,烂到核心,最后不得不弃之。党员干部理当洁身自好,从小事做起,防腐拒蚀。有关部门应当从顶层制度设计时,杜绝小微腐败,对当今“普世”的公开小微腐败加以治理。民众亦要勇于和小微腐败作斗争,以断绝“公仆”们走向囹圄之路,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。

    监督

    2016年4月,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,对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中,综合排名靠后的25个重点单位进行集体约谈,要求找准症结、限时整改。被约谈的25个单位,包括2个区县、4个开发区、6个市级部门和13个镇街,共有49名各级党委、纪委的一把手因为2016年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力,查处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数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,受到通报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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